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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管理

分享次数:304 发布时间:2023-8-4 来源:青岛发布

8月3日,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我市实施“青岛优品”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发布人:毕见清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、付国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、沙剑林 市农业农村....

8月3日,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我市实施“青岛优品”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发布人:毕见清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、付国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、沙剑林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、邵京伟 市商务局总经济师。

中国报道记者:青岛市一直享有“品牌之都”的美誉,请问这次青岛市政府开展“青岛优品”工程,打造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的初衷是什么,请介绍一下。

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毕见清:近年来,全国公共品牌竞争日趋激烈,各经济强省、市纷纷加快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,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从我市品牌建设现状来看,一是对标北京、上海等城市,青岛“品牌之都”成色已有所不足。举个例子,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23年“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”排行榜单中,青岛仅有25个品牌入选,距离北京87个、上海40个有较大差距。二是我市品牌建设步伐明显放缓,现有品牌企业仍以海尔、海信、青啤等“老金花”面孔居多,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力的“新金花”等品牌经济集群式发展活力明显不足,具有时代引领性的区域示范品牌格局尚未形成。所以,我市迫切需要加快品牌建设。

“青岛优品”工程从制度设计上搭建起产品、企业、产业和区域品牌体系,涵盖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和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,将依据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相应技术标准产生的品牌,纳入“青岛优品”品牌体系,实现品牌融合发展,改变了传统品牌“单打独斗”的局面。通过统一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等,给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形成一个清晰、明确的关于青岛公共品牌的认知,让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“青岛优品”建设当中,让广大消费者信赖并主动选择“青岛优品”品牌,在深度融合中,树立我市公共品牌形象,放大公共品牌效应,把我市的质量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,实现以质量提升带动品牌提升,以品牌提升带动产业提升,以产业提升带动品质城市提升的目标,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助力青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。

大众网记者:工业领域是“青岛优品”品牌体系里的重要板块。请问在工业领域将如何推进“青岛优品”工作?
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付国新:制造业是立国之本、强国之基,同样也是品牌建设的重要领域,正是以制造业“五朵金花”为代表的品牌群体,成就了青岛“品牌之都”的城市美誉。近年来,青岛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转变”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重要指示精神,以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、打造“工赋青岛·智造强市”为目标,实施新一代“青岛金花”培育行动,着力培育世界一流品牌,精心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。推动在全国首创以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设立“青岛品牌日”,为品牌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创新实施“工赋青岛”示范项目,为品牌建设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撑,探索建立起政府推动、企业主动、媒体互动、社会组织参与的全方位整体培育机制,以品牌大企业为引领,构建品牌梯次培育、梯次发展新格局。

下一步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市政府意见,着重在品牌培育方面持续发力。

一是深化新一代“青岛金花”培育行动,围绕“培育品牌企业梯队、打造品牌产业集群”,加快推进工业品牌培育。强化企业主体地位,鼓励支持“五朵金花”等龙头企业实施规模和效益倍增,焕发品牌活力,升级品牌价值。梯次化培育壮大新一代“青岛金花”培育企业,从“科技、人才、信用、政策、组织”等全方位赋能,实现品牌建设由“树标杆”向“建梯队”延伸,由“重评定”向“重培育”转移,着力打造青岛制造品牌新簇群。

二是举办“717青岛品牌日”系列活动。联合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旅局等部门,共同打造“青岛品牌日”这一城市级IP,鼓励企业将青岛城市文化元素融入品牌建设,营造城市与品牌共成长的良好环境,着力凸显品牌日的引领效应、节庆效应、传播效应、服务效应,使之成为青岛推进高质量发展、推进现代产业建设的重要标帜。

三是实施工赋青岛示范,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后劲和市场开拓能力。从“工业互联网赋能青岛智慧城市建设、工匠精神赋能青岛品牌之都建设、新型工业化赋能青岛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建设”三个维度,诠释“工赋青岛”深刻内涵,从“构建全方位传播新模式、推进数字三品行动、搭建产业对接融合发展平台”三条主线,创新示范引领。通过联合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创作播出大型融媒体访谈节目《工赋青岛》、资源对接节目《四新领航·链万企》和短视频《钰艨看青岛制造》,从政策、理论、媒体、协会、智库等方面,为企业提供更优的公共服务,以优良的营商环境,引领全市制造业品牌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。

半岛都市报记者: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。请问我市在农业领域是如何实施好“青岛优品”工程,建设农业品牌体系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?

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沙剑林:近年来,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产业“育”品牌,以标准“塑”品牌,以龙头“强”品牌,以质量“保”品牌,以文化“润”品牌,走出了一条以“绿色品质、世界共享”为特色的品牌农业发展之路。青岛先后获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,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第六位。

一是坚持以产业“育”品牌,创建“青岛优品”农业品牌体系。编制《青岛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》,高标准打造了胶州大白菜、大泽山葡萄、黄岛蓝莓、平度大花生4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。目前,全市涉农产品注册商标2.2万多个,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54个,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,绿色食品160个,市知名农产品品牌187个,“青岛农品”区域公用品牌连续四年进入全国“十强”。

二是坚持按标准“塑”品牌,健全“青岛优品”农业标准体系。印发《加强新时代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和《青岛市乡村振兴标准体系》。截止目前,已发布实施市级地方标准(生产技术规程)270项,新立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(生产技术规程)32项,构建起服务乡村振兴的标准体系框架和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。

三是坚持以龙头“强”品牌,打造“青岛优品”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体系。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(场)创建活动。目前,全市有8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,2个国家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,5个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标准化示范基地,17个省级标准化种植基地,5个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,185个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,正在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。

四是坚持以质量“保”品牌,建立“青岛优品”农产品追溯体系。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,建立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,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过程有标可循。建立严格的产地准出、市场准入、风险评估制度,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,每年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.1万批次,地产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9%以上。

五是坚持以文化“润”品牌,建立“青岛优品”农业推广体系。讲好农业品牌故事,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性农业展会。把农民丰收节、平度大泽山葡萄节等农旅节庆活动打造成“青岛优品”农业品牌形象宣传、展示平台。培育出“胶味领鲜”“食在平度”“采食即墨”“乐在莱西”等区域公用品牌和山后韭菜、玫瑰之恋等众多产品品牌,进一步展示“青岛优品”农业品牌的良好形象。

青岛新闻网记者:在服务业领域,青岛有良好的质量和品牌基础,实施意见里提到要做强做优一批具有潜力的“老字号”企业,我市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有哪些具体举措,请介绍一下。

市商务局总经济师邵京伟:老字号企业,不仅仅是城市成长的见证者,也是城市携手前行的参与者。

目前,市商务局围绕老字号“保护、传承、创新、发展”一体推进,已经建成“国家、省、市”三级老字号存续体系,为老字号企业在我市发展构建良好氛围,共有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19家、“山东老字号”企业25家、“青岛老字号”28家,今年7月5日开始,正在组织区市开展第二批“青岛老字号”申报工作。

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,促进我市老字号发展,2022年以来,市商务局组织亨得利、春和楼等一批零售、餐饮老字号企业参加“青岛消费券”系列活动,参与商户销售环比增长40%以上。去年12月,山东省商务厅发布首批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名单,青岛中山路与周村古商城、东阿阿胶城入列。

今年,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全国迎春消费季——2023“老字号嘉年华”暨“惠享山东消费年”活动,设立老字号和非遗产品展,活动期内日均客流量37万人次,相较平日增长约350%,营业额突破1.1亿元。此外,出台《青岛市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》,统筹省市两级奖励资金支持中山路省级老字号集聚区高质量发展;支持我市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经营,对新设直营连锁店达到5家以上的老字号企业予以支持。

品牌是一个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,尤其是老字号企业是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的重要内容之一。未来,市商务局将继续激发老字号新活力,擦亮老字号这块金字招牌,通过多样化、多业态的营销促销活动,扩大品牌影响力,推动老字号企业创造更多社会、经济和文化价值,以更高品质的商品供给助力“青岛优品”工程的实施,打造“品牌之都”城市形象新名片。

青岛财经日报记者:在实施意见里面提到《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管理办法》《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《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企业自我声明管理办法》等配套制度文件,请介绍一下具体有哪些内容?

毕见清: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青岛市政府关于实施“青岛优品”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出台了3个配套制度文件,作为落实“青岛优品”的有力支撑,健全扎牢“青岛优品”建设四梁八柱。

1、《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管理办法》

办法从5个方面明确了对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的管理。

一是明确组织管理。界定了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、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专家委员会、行业部门、各区(市)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和主体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。

二是明确评价程序。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行业部门开展资格审查,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,评价结果上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,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评价结果。

三是明确动态管理。建立健全“青岛优品”动态管理机制,“青岛优品”主体单位报送年度自查结果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,各区(市)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主体单位实施监督,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第三方评价机构,对“青岛优品”主体单位实施动态抽查。

四是明确激励和退出机制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;对于发生严重问题的,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退出,不得继续使用“青岛优品”称号及形象标识,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“青岛优品”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五是加大宣传推广,充分利用品牌日、交易会、博览会等活动,展示“青岛优品”工程良好形象。

2、《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企业自我声明管理办法》

办法规定,青岛市内符合“青岛优品”自我声明的企业,可以向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,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声明承诺书,视同完成“青岛优品”评价。“青岛优品”自我声明企业应满足6个条件:

一是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,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企业正常运行3年以上;二是企业或主导产品获得5项以上国家级、省级或市级质量品牌荣誉;三是至少拥有1个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或创新平台;四是拥有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一类自主知识产权;五是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,形成独特的质量管理模式;六是近3年企业和法人无失信行为记录。

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品牌主体组织进行资格审查、舆情调查、专家评审、征求意见、结果审定等环节,最终推选出“青岛优品”品牌组织及产品。

3、《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

形象标识是品牌宣传推广的重要载体,是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了规范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的使用,维护和提升“青岛优品”公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,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《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。

在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使用范围方面,明确了:一是获得“青岛优品”称号的产品可以在其产品包装、生产及经营场所、广告宣传、说明书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。二是获得“青岛优品”称号的企业可以在其生产经营场所、广告宣传等相关材料中使用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。三是获得“青岛优品”称号的区域品牌、地理标志、行业品牌可以使用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,可与其各自现有的形象标识一并使用。获得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使用授权后,可按照要求在其外包装上自行印刷进行宣传;标签可直接加贴于产品外包装上。对违规使用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、侵犯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著作权、伪造或冒用“青岛优品”形象标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。